【线路简介】
1 日本每周空运至香港--香港集货打包--香港陆运到目的地--目的地海关清关*--收件;
2 可走普通货物,化妆品,保健品,电子产品,手表,奢侈品等;
3 可选增值服务;
4 无需个人身份证,需真实的收货人和地址;
5 包裹价值建议不超过800RMB,单件不可分割价值除外;
6 每箱最大重量限重为66磅,最大尺寸限制为长度不超 150 厘米,长度+((宽+高)*2)合计不超过 3.0米;
【运输须知】
*奶粉烟酒不可转运
1 每箱最大重量限重为66磅,最大尺寸限制为长度不超 150 厘米,长度+((宽+高)*2)合计不超过 3.0米;超过限制将会进行分箱,分箱后每箱单独计费;
2 对于中国或香港海关等口岸监管部门已办结相关手续,准予放行的包裹,因无法投递而被退回的或者无理由拒签。我司收到退件,将产生二次运费(退件回香港),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发件人承担。
3 中国大陆海关未准予进境的包裹,将统一退回香港处理中心,由发件人自行提取。
4 收到邮件滞留报关报检通知后,应尽快补全相关报关报检文件资料,3 日内未能及时补充提供报关报检文件资料,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发件人承担。
5 包裹因违反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出入境通关规定,因此被中国或香港海关等口岸监管部门做扣关&罚没处理,连同因此而引发包裹延误&法律等的责任(包括任何法律责任)均由发件人承担。
6 到货时间,实际根据当地海关清关时间为准。
7 根据海关规定:
7.1.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7.2.个人寄自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建议价值为800元人民币;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(例:同一时间同一收件人两部IPHONE6 海关检查,有机会退运;而一部IPHONE6 不会退运,扣关,只需要缴税通行)
7.3.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;
8 如产生退运将退回香港仓库,需缴纳退运费,退运费根据香港邮政的退运收据收取; 原寄费不获退还;
9 目的地海关清关将会受限于当地海关是否有清关权限,如没有权限将会在 北京 上海 广州 等海关清关;
*仓储费用= 1RMB/磅/天;
*发件人为转运会员;